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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李栋 2013-07-02 18: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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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城乡环境,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按照《湘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全部到位,确保今年创建市级文明卫生乡镇,确保2013年成功创建秀美乡镇。

二、整洁范围 

环境卫生整洁按照《湘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执行。整洁范围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集贸市场,金龙镇中心医院和七站八所,各行政村、居委会主干渠两侧及群众生活区域的塘、坝周边,村部、村民集中居住点及群众住房室内和房前屋后等地方。

()重点整洁区域

芙蓉大道金龙段、界樟线金龙段、界华路、村主干道以及沿线两侧各100米区域、中心集镇。

()集中整洁地点

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中心医院、邮电所、信用社、农电站、水电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敬老院、燎原水库管理所、工商所、金龙汽车站、加油站、液化气站、居民集中居住点,沟渠边、塘坝边、水库边、房前屋后。

()集中整洁路段

芙蓉大道金龙段、界樟线金龙段、毅安路、界华路、中心集镇老街。

()第一批重点村 

文星村、香山村、望东村、金华村、新光村、新塘村、金凤村、荆杉村

三、工作职责

镇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全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各组和农户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工作标准和要求 

()工作标准 

1、镇区环境卫生标准。主次交通干道无积存暴露垃圾、乱堆乱放乱搭、坑洼积水现象,有适量的垃圾池,道路两侧100米区域内保持清洁;集镇街道的经营门店有垃圾桶,标牌整齐,无乱建乱搭、乱贴乱画现象;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定点停放,交通沿线无摆摊设点、建筑工地无乱堆乱放现象,不妨碍交通;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积存暴露垃圾现象,厕所卫生,畜禽隔离销售;镇机关部门和中小学室内外整洁,居民生活区域内塘坝、渠、沟等无漂浮污染物;辖区内电线、电话线、电视线等线路架设有序。

2、村组环境卫生标准。村容环境整洁,道路平整无坑洼,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垃圾入池集中收集,辖区范围内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堆放,无漂浮污染物,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无占道堆放物、晒谷等现象。

3、农户环境卫生标准。农户住房室内整洁、饮水卫生,室外有垃圾筒(),无乱倒乱泼现象,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臭,家禽牲畜圈养,厕所干净卫生。

()工作要求

1、建立专门保洁队伍。集镇确定6名保洁员(其中集贸市场保洁员1名、街道清扫保洁员5),机关部门确定专职保洁人员,并落实保洁人员工资。村建立村级保洁队伍,大村5名保洁人员,小村3名保洁人员,同时镇村添置好清扫清运工具,安排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

2、配备垃圾收集设施。镇区按每户一个垃圾桶、村每21个垃圾池。

3、落实垃圾处理机制。镇、村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适当地点进行垃圾分类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地下水污染。镇村各自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并保证垃圾处理场有35年的使用容量。处理方式上由户收集、村集中填埋,分类处理方式。

4、建立资金筹措机制。①垃圾围建设方面:镇区及主次交通干道的垃圾围建设资金由镇政府负责解决;村级垃圾围以村为主体,采取社会赞助等办法建设。缺口资金由政府按量按标准统一奖补到村。垃圾清扫清运工具、清运车辆由镇和村各自自行负责。②日常保洁经费方面,集镇保洁人员工资按照“313”的原则,由镇财政、门店经营户、其他住户及机关部门负责解决;村级保洁人员工资按照“镇财政保障一点,村集体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捐一点”方式筹措。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合力联动。成立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甘政任组长,杨林、周学武、刘雄飞任副组长,各包村负责干部、镇属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辖区内居委会主任、各村村主任成员,负责全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顾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镇政府机关内。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要性,将其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抓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加强宣传造势,浓厚工作氛围。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和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镇文艺宣传队和固定宣传栏、横幅、永久性标语等宣传手段,并采取宣传车进村入屋场、授课到学校、倡议书到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全员动手、全面整洁的良好氛围。

六、督查考核

(一)各村爱卫会要对本村各组农户每季度进行评比一次,每个村民小组要评出几户“最清洁”、“清洁”、“不清洁”,并每季度张榜公布,村爱卫会的评比结果纳入评比星级文明户的考核标准。

(二)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部门进行一次督查、一次讲评、一次综合评比排队。综合评比排队结果在镇、村、部门干部会上公布。每季度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和500元的奖励,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单位分别予以1500元、1000元和500元的处罚。对包村干部或联点负责人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500300200元的奖励,后三名分别给与500300200元的处罚。年度综合排名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三个文明”考核。省市县对各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镇考核同奖同罚的依据。凡在省市检查验收中受到上级批评影响评估排队的,每次处罚1000元,县级检查验收影响评估排队的每次处罚500元,将在年终计算中扣除,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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