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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泉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来源:湘阴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栋 2013-07-10 1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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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县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相结合,以健全村务监督机构为基础,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为平台,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党风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其职能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在全县行政村逐步建立规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机构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作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的村务监督工作良好局面。

  • 组织设置

(一)组织名称。统一名称为“湘阴县新泉镇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字体为黑色。

(二)产生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 成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

任1名,可以连选连任。

  • 成员资格。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熟悉村情并热心于本村公共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 成员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并按有关程序补选缺额成员。

1、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2、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3、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要求罢免的;

4、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四、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镇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

1、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

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的关系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会议,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照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

2、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的,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3、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

级财务事项按月或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镇村务代理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定期集中会审,并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支“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进行1-2次民主评议。

5、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五、履职要求

1、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掌握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围绕监督事项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并帮助、督促整改。要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和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要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认真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以备查阅。

2、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工作。在切实履行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审核权、监督权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积极献言献策,帮助做好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促进村级工作健康展开。

  1. 认真接受考核考评。每年年底,村务监督委员会想村民会

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接受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4、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镇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六、组织保障

1、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贯彻

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各村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把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纪委、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

2、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新泉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由王锐担任组长,夏阳担任副组长,何军、吴朝晖、罗建辉、黄应根、汤勇、汤国平、罗聪为成员。下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由罗聪担任办公室主任。

3、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各村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监督活动,推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要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业务,提高履职能力。要在整合村级各类监督组织、尽量减少专职人员的基础上,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要的工作经费、物资保障和误工补贴(具体补贴由镇财政承担30%),保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监督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并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来源:湘阴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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