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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镇控建拆违巡查制度

编辑:李栋 2013-07-22 16:22:5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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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全面落实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减少违法损失,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所长负责安排落实。

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行动时,全所职工都要按要求予以配合。

三、分管副所长负责整个行政区域的执法监察和动态巡查工作,本所其它工作人员按分工搞好所按排的时段和区域的巡查工作。

四、土地巡查坚持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针,集镇规划区、镇村结合部、公路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采矿区、禁采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其它区域一般巡查。

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和动态巡查要明确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辖区内土地巡查每周一次。

六、动态巡查人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

七、建立巡查台账,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做出详细的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八、建立与年终考核挂靠的奖惩机制,对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中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违法案件当年发生率上升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

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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