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樟树镇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编辑:李栋 2013-07-22 15:51:23
时刻新闻
—分享—

镇机关全体干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实效,确保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印发《樟树镇机关干职工绩效暂行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2月7日

主题词:干职工    绩效考核办法     通           

樟树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7日印发  

                  (共印14份) 

樟树镇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为规范行为,转变作风,充分调动全镇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客观、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干职工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绩效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差的差别,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

1、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全体在岗干职工(不含离退休老同志、退线人员和镇招聘的后勤人员)。

2、本办法从2012年2月8日起执行。 

三、考评机构

      成立镇目标责任制管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由王树任组长,左一峰、李政来任副组长,王康旭、朱娴娇为成员。

四、考评方式

      干部绩效考评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以综合考核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干职工个人考评实行积分值,以100分为基础分,对应考评细化标准进行扣分或加分,其中:综合考核95分,领导评价5分。

五、考核内容

      考核分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以下每个小项扣分上限为扣尽该小项分值为止)。

(一)思想品德(10分)

1、遵纪守法,得2分;如发生一例违法或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一票否决,扣10分。

2、维护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得2分;发生一例损害政府形象或群众利益的不得分。

3、实事求是,得2分;工作汇报不属实,有欺骗行为的,不得分。

4、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执行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各项决议,得2分;不服从一次扣5分。

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得2分;发现一次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侮辱组织、谩骂领导或同事的,不得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工作作风(20分)

1、遵守考勤制度(4分):缺勤(出、住勤)每次扣2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4分):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值班制度(4分):值班不到位、脱岗,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4、遵守会议制度(4分):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会议和培训,每次扣1分;扰乱会场纪律者,出现一次扣2分;开会时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一律不能在会场内接打电话影响他人开会,出现一次扣1分。

5、遵守其他规章制度(4分):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发现一次扣2分;每周走访农户不少于10户,并填写好民情走访登记表于每周一前交办公室,每缺交一次扣1分;每季度最后一天将民情日记本交办公室送主要领导阅批,每缺交一次扣1分。

(三)工作成效(65分)

1、计划生育(15分):所联村年度计划生育被定为二类村的扣3分,被定为三类村一票否决,扣15分;在年度计划生育迎省市县检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镇排类的,一票否决,扣15分,出现一般问题不影响镇排类的扣5分;每个战役手术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三查”组织不力的每次扣1分。

2、安全维稳(15分):所联村发生一起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扣3分,发生一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扣15分;打非工作不力的扣3分;发生群体性赴县以上部门上访,因工作不到位、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在镇模拟民调中排名居后3名的每次扣3分。

3、环境卫生(15分):所联村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检查中出现问题影响镇排名的每次扣5分;在镇督查中发现并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垃圾围建设数量不达标、保洁员配备不到位的扣3分。

4、合作医疗(5分):所联村不能按时完成收缴任务的不得分。

5、新农保(5分):所联村不能按时完成收缴任务的不得分。

6、其他工作(10分):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或新增工作任务不及时不到位,每一项视具体工作扣分。

六、其他扣分规定

1、年度内,所联村或所联线工作代表镇迎接上级工作检查,因工作原因导致检查不合格或给全镇工作造成被动的,扣相关责任人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相关责任人10分,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内,个人受诫免谈话的每次扣2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每次扣5分;受严重警告或记过的,每次扣10分;受留党察看或记大过的,每次扣20分;受前述以外其他严重处分的,每次扣20分;违法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创先争优加分

1、年度内,所负责工作受省以上表彰的,分管负责人一次加15分,相关工作人员加10分;受市表彰的,分管负责人一次加10分,相关工作人员加5分;受县表彰的,分管负责人一次加5分,相关工作人员加3分。

2、年度内,所负责工作迎接上级检查且顺利通过或为本镇争得其它荣誉的,分管责任人加5分、相关工作人员加3分。

3、单项工作争取上级到镇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的分管负责人分别加10分,相关工作人员加5分。

八、奖惩办法

      1、 本考核结果与干职工个人年终福利待遇挂钩,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定出三个档次,即个人年度考评总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一档,总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二档;总分值在80分以下为三档。奖金基数分为一、二、三档,二档在一档基础上递减1500元,三档在二档基础上递减800元。

2、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分值,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本考核办法由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计生线人员的工作任务考核由计生线负责干部组织考核并报党委审定)

编辑:李栋

阅读下一篇

返回湘阴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