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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11事件的相关情况与说明

编辑:李栋 2013-07-22 15:45:5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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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1日,我镇居委会居民张斌(男,17岁)户口在居委会常住在本镇友谊村,事发前在长沙就读和其舅舅等人在本镇金山村朱大塘钓鱼时,因本人操作不慎,在高压线下钓鱼,不幸鱼竿触到高压电线而导致人触电,事发时当即送卫生院抢救,但为时已晚,事发后樟树镇政府,派出所迅速介入,镇政法组随即派干部进入现场,派派出所干警范勇等人到事发地调查取证查明事情经过。经初步查明,现场电线电杆均按标准且设置了警告警示标志,也无其他人为因素,此事完全是对象本人操作不慎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

       鉴于此种情况:镇政法组和派出所及相关村支委对死者家属及亲友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死者入土为安。遗体迅即由家处理到位,不能留在卫生院,影响其正常工作秩序。2、初步认定事故无第三方责任,若家属对电力部门存在异议可提出相关证据,或者镇党委可上报县委监局,进行事故鉴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如有实据且不愿走司法程序,政府可组织家属方与农电站协调。家属及亲友听到处理意见后,坚决要求镇政府和农电站负赔偿责任,现场政法组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虽然已做工作但效果甚微且亲友及周边群众越聚越多。不能满足其要求。3、其亲属将情绪宣泄到了镇干部身上,对现场镇干部根本无法开口,考虑到不激发矛盾,政法组工作人员只能是骂不还口。谁知其亲属极其野蛮,在漫骂了十几分钟后意组织人员将尸体运到镇政府,虽组长干部极力阻止,但对方人多势众,且加上不明真相群众起哄距镇政府太近。导致尸体抬到了镇机关,到机关后由于当天是星期六,且已将近六点钟办公场所均已关门,又有人踢开了民政所门想将尸体抬进去,后经人劝阻才未酿成更严重后果。事态进一步恶化后,镇党委政府迅速争取应对措施:

       一、迅即通知全体干部及附近村干部到镇参与处置。

       二、迅即报告县政法委、公安局做好相关预案。

       三、迅速成立了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派出所长的处置小组。

       亲属扛尸冲击机关后镇党委处理与亲属代表进行了对话,要求其迅速将尸体抬走并明确告之及行为是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但其亲属及其嚣张非但不认识自己的错误反而威胁政府,不处理好就坚决不撤离,但他又谈不出具体的理由来。鉴于此镇党委将情况再次上报政法委,在工作过程中鉴于政府强大压力及相关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晚上十一点多,及亲属才将尸体运走。后及其亲属要求政府救助,政府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了一定救助。

       从事件的过程中看,这是一起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冲击政府机关,威胁政府的野蛮行径,其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建议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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