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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东湖生态公园协调指挥部通告

编辑:李栋 2015-01-08 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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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生态公园是国有公共资源,是全县人民共同拥有的休闲娱乐场所。为加快公园建设,规范公园管理,确保东湖生态环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结合湘阴实际,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东湖生态公园规划红线范围内已征用地域内,

1、严禁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擅自放养成鱼、繁殖鱼苗、培植种鱼和拉网捕捞;

2、严禁私自栽种各类树苗、蔬菜、瓜果等;

3、严禁抢搭、抢建各种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

4、严禁擅自取土采沙;

5、严禁摆摊设点,严禁从事马戏游乐、游船等各种经营性活动。

2015年元月5日起,凡有上述违禁事项者,请自行停止和废除。否则,指挥部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废除,其损失和责任,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概不负责。对不听劝阻、横蛮对抗者,指挥部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特此通告。

 

湘阴县东湖生态公园协调指挥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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