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湘阴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新闻网 编辑:李栋 2011-11-30 15:38:37
时刻新闻
—分享—

湘阴政办发〔201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湘阴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湘阴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消安〔2011〕10号)精神,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一般火灾隐患,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的建筑物和场所。排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检查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物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公共餐饮场所、洗浴休闲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店超市、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车道、市政消防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及城中村、棚户区等,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城中村、棚户区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欠缺等隐患。同时针对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清剿火患”战役从2011年9月30日开始至2012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20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21日—2012年2月6日)。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将战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乡镇、部门、行业、系统,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战役总结阶段(2012年2 月7日至2月28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县政府成立湘阴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李爱佳任指挥长,黎安平、李太虎、马宁山、龙德军任副指挥长,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龙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消防大队。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班子,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清剿火患”工作。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深入报道“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使消防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配合“清剿火患”战役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整体联动。县公安、文体、教育、卫生、住建、安监、工商、民政、人防、旅游、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在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分区域、行业、系统广泛开展火患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检查台账,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及时抄告消防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针对性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确保消防安全。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战役期间县“清剿火患”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调度讲评,年底考核验收。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总结经验,健全机制。本次“清剿火患”战役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战役成果。在2012年2月20日前将本乡镇、本单位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及战役战况统计表报送至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彭哲宇,联系电话:0730—2112299 15107306465)。

 

  附:湘阴县“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来源:湘阴新闻网

编辑:李栋

阅读下一篇

返回湘阴新闻网首页